我們在這裡度蜜月,我們的房間地板上有指甲屑。我們去了熱水浴缸區,熱水浴缸沒有滿,氣味很糟糕,使用後我們的皮膚著火了。原定於 11 點退房,但當我們正在享受蜜月時,客房服務人員卻在 9 點 23 分走進了我們的房間。收拾好東西後,我們與管家交談,她說她可以進入任何門上沒有請勿打擾的房間。 。我們和經理談過。誰說門被打開了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她說她會回電,但從未回電。我們與********交談,他表示飯店拒絕採取任何行動。這是一次痛苦的經驗。我們應該在我們的房間裡享有隱私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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